合肥市通知公告
各市科技局、財政局,有關單位:
根據《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16〕81號)、《安徽省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專項資金管理實施細則》(財教〔2017〕1012號)相關要求,為做好《安徽省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專項2018-2020年三年滾動規劃》,現將項目征集工作有關事項如下:
一、專項資金支持方式、方向及強度
專項資金支持方向重點聚焦“地方專業性技術創新平臺”、“地方科技創新創業服務機構”、“地方科研基礎條件和能力建設”、“地方科技創新項目示范”四個方向。本次征集的專項資金項目經形式審查后,納入三年滾動規劃項目庫;項目實施周期為1-2年,實施周期超過1年的項目,需填報各年度階段性目標。2018年度支持項目將根據年度預算從已入庫項目中擇優遴選并納入年度專項資金實施方案。
(一)地方專業性技術創新平臺
主要支持省屬單位的省部共建國家重點實驗室、省部會商培育國家重點實驗室以及擇優支持省屬高校、科研院所設立的省級重點實驗室。
支持方式:后補助。
支持強度:省部共建國家重點實驗室的支持強度為500萬元;省部會商培育國家重點實驗室支持強度為300萬元;省屬高校、科研院所設立的省級重點實驗室支持強度為50-100萬元。
牽頭處室:基礎獎勵處
(二)地方科研基礎條件和能力建設
主要支持研發活動多、儀器設備共享率高、對地方科技發展貢獻度大的大院大所在皖設立的分支機構和省屬科研院所(不含轉為企業的單位)購置科研儀器設備。
支持方式:直接補助。
支持強度:每項50-80萬元(實際資助經費未達到申請額度的,其差額部分由申報單位自籌),涉及重大科研儀器設備購置的,實行“一事一議”。
牽頭處室:條財處、計劃處、區域處
(三)地方科技創新創業服務機構
主要擇優支持省級(含)以上科技孵化器(眾創空間、加速器)、各類科技中介服務機構(技術轉移服務機構、生產力促進中心等)。
支持方式:后補助。
支持強度:每項30-50萬元。
牽頭處室:高新處、區域處
(四)地方科技創新項目示范
主要支持科技惠民和科技扶貧。其中,科技惠民重點支持圍繞省委、省政府重點工作任務,聚焦人口健康、生態環境、公共安全、防災減災等社會發展重點領域,推動區域性強的科技成果面向基層、縣區開展成果轉化、推廣應用,發揮示范帶動效應。科技扶貧重點支持與貧困縣、貧困村建立利益聯接機制的涉農高校、科研院所,開展農業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增強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扶貧帶動能力,促進貧困地區特色主導產業發展,推動產業精準扶貧;貧困縣中與貧困村、貧困戶建立利益聯接機制的省級以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提高技術創新能力,增強市場競爭力和區域扶貧帶動能力。
支持方式:直接補助。
支持強度:支持科技惠民項目,每項150萬元;科技扶貧項目,每項100萬元。
牽頭處室:社發處、農村處
二、申報要求
1.項目牽頭申報單位必須是在皖注冊的具有法人資格并具備科研開發能力和條件的企事業單位,科技園區管委會等地方政府行政機關不能作為項目的申報承擔單位和實施主體。預算關系在中央的機構以及中央在皖高校、科研院所等中央預算單位及企業不屬于本專項資金的支持范圍。
2.項目申報單位應嚴格按照項目征集通知要求申報項目;項目申報單位同時申報科技孵化器(眾創空間、加速器),科技中介服務機構(技術轉移機構、生產力促進中心等)項目的,不予重復支持。
3.已承擔2016、2017年度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專項資金直接補助的項目,尚未結題驗收的以及受省級科技計劃項目資助,不得以相同內容重復申報或多頭申報。
4.項目申報單位法人代表、項目負責人應對所申報項目信息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各推薦單位應對其審查推薦項目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申報資格,追回財政資金,并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5.公務人員原則上不能作為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年齡原則上在57周歲(含)以下,擁有較強組織協調管理能力和工作責任心,過去3年內,在申請國家和省級科技項目中無不良記錄。
6.項目負責人原則上可牽頭1項、參與2項專項資金項目;承擔省科技計劃項目長期不驗收結題的單位和負責人,不得參與項目申報。
7.專項資金是中央專項轉移支付資金,項目經費預算不允許有間接費用和績效支出。
三、限額申報及推薦項目數
序號 |
支持方向 |
各單位申報項目指標數 |
歸口管理單位推薦項目指標數 |
1 |
地方專業性技術創新平臺 |
省部共建國家重點實驗室、省部會商培育國家重點實驗室限報1項;省屬高校、科研院所設立的省級重點實驗室限報1項。 |
省屬相關高校、科研院所按申報指標數匯總推薦。 |
2 |
地方科研基礎條件和能力建設 |
大院大所在皖設立的分支機構以及省屬科研院所分2018年、2019年兩個年度各限報1項。 |
省農科院初審后分2018年、2019年兩個年度各推薦6項,大院大所在皖設立的分支機構以及省屬科研院所分2018年、2019年兩個年度各限推薦1項。 |
3 |
地方科技創新創業服務機構 |
省級(含)以上科技孵化器(眾創空間、加速器),各類科技中介服務機構(技術轉移服務機構、生產力促進中心等)各限報1項。 |
各市科技局按照申報指標初審后匯總推薦。 |
4 |
地方科技創新項目示范 |
科技惠民項目:分2018年、2019年兩個年度各限報1項。 |
各市科技局初審后分2018年、2019年兩個年度各推薦1項。所屬領域的省屬非企業類科研院所及相關科研單位、安徽醫科大學、安徽中醫藥大學、蚌埠醫學院、皖南醫學院、安徽省立醫院、安徽省兒童醫院、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一O五醫院、武警安徽總隊醫院等單位初審后分2018年、2019年兩個年度各限推薦1項。 |
科技扶貧項目:安徽農業大學推薦4項,安徽省農科院、安徽科技學院分別推薦3項;貧困縣所在市各限報1項。 |
涉農高校、科研院所,各市科技局按照申報指標初審后匯總推薦。 |
四、申報流程
1.按照限額申報及推薦項目數要求,項目申報單位填寫項目申報表(詳見附件),報項目歸口管理部門初審、推薦,項目歸口管理部門于2月28日前將項目申報表匯總蓋章后報送省科技廳條財處(一式兩份,同時報送電子版至284291663@qq.com,聯系人:張政,電話:0551-64691013,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明光路46號東方大廈2412室,郵編:230011)。
2.項目申報實行網上申報,申報單位登陸安徽省科技廳門戶網站,點擊進入“科技管理業務系統和服務平臺”內的“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從“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專項資金”欄進入申報,按要求填寫申報材料,并上傳相關附件證明材料(網絡申報系統關閉截止時間為2018年3月31日)。
3.項目申報材料經項目歸口管理部門網上審核后在線打印。由項目歸口管理部門于2018年4月5日下午下班前將項目申請書、推薦函及相關附件證明材料裝訂成冊(一式三份),統一報送至安徽省行政服務中心省科技廳窗口(合肥市馬鞍山路509號三樓5號大廳,受理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逾期不予受理。
五、聯系人
(一)地方專業性技術創新平臺類項目:
基礎獎勵處,王海風,聯系電話:0551-62655036。
(二)地方科研基礎條件和能力建設類項目:
1.省屬科研院所項目:條財處,趙寶,聯系電話:0551-62615369;
2.大院大所在皖設立的分支機構項目:計劃處,田冰,聯系電話:0551-62653657;區域處,陳鵬,聯系電話:0551-62654379。
(三)地方科技創新創業服務機構類項目:
1.科技孵化器(眾創空間、加速器)項目:高新處,陳雷,聯系電話:0551-62674421;
2.科技中介服務機構(技術轉移服務機構、生產力促進中心等)項目:區域處,趙云飛,聯系電話:0551-62644232。
(四)地方科技創新項目示范類項目:
1.科技惠民項目:社發處,秦岷,聯系電話:0551-62678552;
2.科技扶貧項目:農村處,周廣亮、韓立生,聯系電話:0551-62678648、62678319。
信息系統使用咨詢電話:400-675-1236。
省科技廳網絡支持:楊曉輝,聯系電話:0551-62654951。
省政務中心省科技廳窗口:奚海兵,聯系電話:0551-62999803。
安徽省科技廳 安徽省財政廳
2018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