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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池州市委文件
池發〔2021〕9號
中共池州市委 池州市人民政府
印發《關于進一步激發民營企業創業熱情
成就企業家創意創新創造推進民營經濟
高質量發展實施細則》的通知
各縣、區委,縣、區人民政府,江南新興產業集中區、九華山風景區、開發區工委、管委,市直各單位,駐池有關單位:
現將《關于進一步激發民營企業創業熱情成就企業家創意創新創造推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實施細則》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中共池州市委
池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30日
關于進一步激發民營企業創業熱情成就
企業家創意創新創造推進民營經濟
高質量發展實施細則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和考察安徽重要講話指示精神,進一步激發民營企業創業熱情,成全成就企業家創意創新創造,推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根據《中共安徽省委、a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激發民營企業創業熱情成就企業家創意創新創造推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皖發〔2021〕10號),結合池州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聚集智慧,推進民營企業創意創新創造
(一)搭建創意智慧空間。市縣級政府每季度、省級開發區每月舉辦創意會,鼓勵具有行業影響力的民營企業,重點圍繞我市重點產業、集聚資源要素、推動集群化發展、壯大產業鏈等提出好的創意和想法,對可落地的好創意好想法要及時收集和梳理。(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商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強化創意落地機制。建立創意項目評估論證、要素保障、督辦落實推進機制,確保好的創意方案盡快轉化為可落地、有前景、能見效的產業項目。對投資1億元以上的創意項目,納入市重點項目協調調度。(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完善“雙創”服務機制。完善公共服務體系,推進“雙創”載體建設。鼓勵服務載體提升服務中小企業能力,對省級以上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服務成效開展年度評價,并視評價結果給予5-10萬元運維費用。鼓勵企業拿出好創意好作品角逐各類省賽和國家賽,對在創客中國創新創業大賽獲獎的企業按政策給予支持。(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強力推進“雙招雙引”。建立完善“雙招雙引”工作機制,發揮“雙招雙引”調度、通報、考核、獎懲作用。對外來企業、本土企業一視同仁,對現有企業增加投資、新上項目的,享受招商引資同等待遇。鼓勵各地引導民營企業通過產業鏈招商、并購重組、戰略投資等方式參與“雙招雙引”。鼓勵民營企業來池設立企業(集團)總部、區域總部和研發、物流、采購等功能性總部,各地可采取“一事一議”,給予支持。(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政府辦公室、市投資促進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聚焦保障,提升要素資源支撐關鍵環節
(五)加大用地保障。落實自然資源部《關于加快解決不動產登記若干歷史遺留問題的通知》要求,解決不動產“登記難”。落實批而未供和閑置土地處置有關政策,鼓勵各地盤活存量工業用地。鼓勵民營企業利用自有工業用地發展新產業新業態和“零增地”技改,根據相關規劃和有關規定允許增加容積率的,不增收土地價款等費用。(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強化人才培養。各地圍繞省十大新興產業大力引進高層次人才,在租賃住房保障、購房補貼、住房公積金貸款、經營貸款、崗位補貼等方面出臺優惠政策。加大新時代“池州英才計劃”實施力度,鼓勵高層次人才落戶池州。完善我市緊缺工種技能人才定向培養機制,鼓勵民營企業與高校及技工院校簽訂緊缺工種技能人才定向培養協議,按月向定向培養生發放在校學習補助,由企業所在地政府給予對應補助。(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擴大融資服務。完善政策性擔保公司資本金持續注入制度,擴大新型政銀擔業務規模,進一步落實“4321”新型政銀擔風險分擔機制,建立對政府性融資擔保及再擔保機構考核機制,對專項貸款中確需擔保增信的,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應保盡保。鼓勵擔保公司積極擴大小微企業擔保業務規模,在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降費獎補中予以支持。(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產投集團,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加快完善企業信用修復機制。除法律、法規和黨中央、國務院政策文件明確規定不可修復的失信信息外,失信主體按要求糾正失信行為、消除不良影響的,均可申請信用修復,修復完成后,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終止共享公開相關失信信息,對其進行標注、屏蔽或刪除,公示網站同步更新修復結果。(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聚力發展,鼓勵企業提質增量做大做強
(九)支持企業培優升級。對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突破50億元、100億元,分別給予企業50萬元、100萬元一次性獎勵。完善優質企業梯度培育,對新認定的省高成長型小微企業,省級專精特新冠軍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建立“獨角獸”培育發現機制,精準開展投融資、輔導培訓、技術對接等服務。(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科技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推動企業開拓市場。落實國家關于政府采購支持創新產品的政策,加大對“首臺套”產品的采購力度。對新認定的省級“首臺套”“首批次”“首版次”產品,分別按政策給予支持。鼓勵民營企業積極參與“精品安徽、皖美智造”央視宣傳系列活動。加大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府采購支持,全面落實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出臺的《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對民營企業開拓國際市場的按政策給予支持。(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尊重企業主體地位,提升企業榮譽感
(十一)厚待厚愛企業家。通過多種形式,大力宣傳優秀民營企業創業創新典型,宣傳優秀民營企業家先進事跡。推薦有突出貢獻的民營經濟代表參加勞動模范、“五一”勞動獎章和“三八”紅旗手、青年“五四”獎章等評選。對省授予稱號和表揚的優秀民營企業法定代表人、優秀民營企業家,在未成年子女入幼兒園和義務教育學校、申請職稱評審綠色通道、乘機綠色通道等享受有關優待服務。(市委宣傳部、市教育和體育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總工會、市婦聯、市工商聯、團市委,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加強企業家隊伍建設。結合推進“千名企業家培訓計劃”,實施“企業家輪訓工程”,加強企業家精神培育和理想信念教育。市財政每年安排不少于80萬資金,依托國內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培訓機構,行業協會商會等服務資源開展專項培訓,培養一批具有全球戰略眼光、市場開拓精神、管理創新能力和社會責任感的民營企業家。(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委組織部、市財政局、市工商聯,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建立健全企業家活動中心。各縣、區建立企業家活動中心(企業家俱樂部)。各類開發區開放會議室,為企業提供洽談、研討、簽約、聯誼及遠程視頻等免費服務。定期舉辦企業家沙龍,組織職能部門、行業協會商會與企業家面對面交流。(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工商聯,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進一步發揮行業協會商會作用。充分發揮其在產業發展、“雙招雙引”、服務企業等方面橋梁紐帶作用,制定支持行業協會商會發展的政策措施。委托行業協會商會開展“雙招雙引”、創意論證、政策咨詢等工作,對行業協會商會的工作成效進行評估,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予以支持激勵。各地應視情邀請重點的行業協會商會列席或參加有關會議,涉企政策制定時應征求相關行業協會商會意見,開辟政策信息“直通車”,充分賦予知情權、發言權。支持行業協會商會反映企業訴求和行業共性問題,政府相關部門應及時回復。(市工商聯、市發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打造“四最”營商環境,提升企業歸屬感
(十五)優化審批服務機制。加快推進投資建設領域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試點,在省級以上開發區推行“標準地”改革,探索推廣工程建設項目取消圖審、工業項目審批容缺承諾等措施,努力讓企業“拿地即開工”。(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水利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氣象局、市科技局等,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推行“企業吹哨、部門報到”機制。明確統一的企業訴求反映渠道并向社會公告,完善訴求辦理協調調度反饋剛性機制,做到3個工作日內與訴求企業取得聯系、10個工作日內反饋辦理結果,難度較大的事項最多不超過30個工作日。(市“四送一服”辦公室,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健全平等保護的法治環境。依法慎用羈押性強制措施和查封、扣押、凍結等強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不利影響。集中清理久拖不結、久辦未果的涉民營企業刑事訴訟“掛案”,依法加快案件辦理進程,2021年底前,原則上對2年以上涉企積案應清盡清。掛牌督辦侵害企業家人身、財產安全的違法行為和違法案件,“零延遲”處置惡意阻工、強迫交易、暴力討債、尋釁滋事、不良媒體敲詐勒索等違法行為。(市委政法委、市中級法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完善政商溝通機制。各級領導干部要光明磊落同民營企業交往,做到“親”而有度、“清”而有為。完善市、縣區領導干部聯系民營企業常態化機制,每半年至少到聯系服務的企業調研1次。鼓勵各級領導干部為民營企業重大業務洽談、戰略合作簽約、項目開工投產、新產品下線等關鍵環節提供“站臺”服務。(市紀委監委、市委統戰部、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工商聯,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創新工作思維,推進工作落實
(十九)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市發展民營經濟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作用,加強工作隊伍建設,市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強化規劃引領、政策引導和服務保障職能。(市發展民營經濟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完善政策落實機制。研究重要經濟工作視情邀請民營企業家代表參與。鼓勵民營企業家、行業協會商會拿方案、提政策,經有關部門論證后按程序轉化為可操作的政策。(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工商聯等,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一)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進一步放大市級財政資金引導效應,支持民營企業依法平等享受國家及省、市各項優惠政策。創新財政支持方式,對支持企業和園區發展資金,主要采取項目貸款貼息、股權投資、投資基金、“借轉補”、事后獎補等方式。(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和有關單位要依據本實施細則,結合實際,將各項任務細化到最小單元。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會同市發展民營經濟領導小組辦公室,適時對本實施細則落實情況進行督查。
中共池州市委辦公室
2021年6月30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