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肥西縣促進就業創業及支持企業用工若干政策》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2021年7月8日
肥西縣促進就業創業及支持企業用工若干政策
為進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措施保障,切實解決企業用工難題,推深做實“穩就業”“保居民就業”工作,推動肥西經濟高質量發展,制定本政策。
一、職業介紹補助
各類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技工(職業)院校等送工單位,為縣內企業輸送勞動者,連續工作滿2個月的,按300元/人標準給予送工單位職業介紹補助,勞動者年度內在縣內更換工作單位的,不重復享受職業介紹補助。
二、階段性用工補助
各類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技工(職業)院校等送工單位,在應急時段經縣人社部門同意,為縣內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輸送的勞動者,連續工作30天及以上的,按200元/人/月標準給予階段性用工補助。應急時段分別為每年春節前后兩個月和國慶節前后兩個月。
三、招聘會攤位費補貼
縣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舉辦公益性免費招聘活動(入場企業15家以上、招聘崗位450個以上),不收取求職者和用人單位費用的,依據入場企業戶數,按200元/戶標準給予服務機構攤位費補貼。
四、創業孵化基地房租補貼
對經縣人社部門認定的,為登記失業人員提供創業場地的縣級創業園區、創業一條街等各類創業孵化基地,自創業實體入園之日起,3年內給予房租費減半補貼。
五、智慧就業平臺運營獎補
經縣人社部門同意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利用“互聯網+社區智慧就業”模式,為各類企業、個體工商戶提供招聘渠道,根據平臺企業注冊數和發布職位數(企業500-1000家且職位1500個以上,企業1000-2000家且職位3000個以上,企業2000家以上且職位6000個以上),分別給予10萬元/年、20萬元/年、30萬元/年一次性補助。
六、外出招聘補助
企業參加市、縣政府主管部門組織的外出(合肥地區以外)招聘活動,按照省內1000元/次、省外2000元/次標準給予一次性補助。企業通過自建校企合作等渠道招聘員工,有實際招聘成效的,經學校證明,按實際招聘費用的50%給予補助,補助費用省內不超過1000元/次、省外不超過2000元/次。
七、附則
1.設立“就業創業及企業用工扶持專項資金”,實行預算總額管控,所需資金從縣財政預算安排的就業資金中列支。
2.本政策適用于工商注冊、稅務征管及統計關系在縣域內的,有健全的財務制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實行獨立核算的企業和單位(包含柏堰科技園、新港工業園內用工企業,但不得重復享受政策)。
3.符合本政策規定的同一項目、同一事項同時符合本縣其他扶持政策規定(含上級部門要求縣級配套或承擔資金的政策規定)的,按照從高不重復原則予以支持。對弄虛作假、騙取財政獎補資金的,予以追回;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4.本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5.本政策由縣人社局會同縣財政局負責解釋,具體申報流程及細則另行制定。
(政辦秘2021、35號)肥西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肥西縣促進就業創業及支持企業用工若干政策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