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通知公告
區內各有關企業: 根據《合肥市產業緊缺人才引進資助暫行辦法》(合人才〔2017〕7號)、《關于印發加快集成電路產業人才隊伍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合政辦秘〔2020〕32號)等文件規定,現就2021年合肥市產業緊缺人才生活補助(續發)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一)本次續發計算年度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續發所享受的原補助金額標準不變。 (二)本次續發對象僅限于已按《關于開展2020年合肥市產業緊缺人才引進資助申報工作的通知》(合經信企﹝2020﹞138號)規定條件領取生活補助,且自2017年6月19日至2020年6月30日領取生活補助連續累計未享受滿36個月度(經市發改委認定的集成電路企業(名單見附件)連續累計未享受滿60個月度)的產業緊缺人才。 二、申報條件 申報期內(截止時間為擬發放補助名單公示完成日)仍在原申報企業工作(或僅在原申報同一集團內部下屬單位之間調動)的并連續繳納合肥市城鎮職工社保的產業緊缺人才。 如申報人在申報期內社保關系發生變更,即終止發放生活補助(2021年6月30日之前,已在原申報單位工作滿三年或在原申報同一集團內部下屬在肥單位之間調動工作滿三年并連續繳納合肥市城鎮職工社保的產業緊缺人才不受此限制)。 三、申報材料 (一)個人身份證號、有效聯系方式。 (二)因在同一集團內部下屬在肥單位之間調動導致社保繳費單位發生變化的,需由集團(總公司)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四、申報程序 申報材料提交及審核工作采取網上填報的方式進行。 (一)企業法人用戶登錄合肥政務服務網(http://hf.ahzwfw.gov.cn)人才引進服務欄目內進行事項辦理并由企業統一進行申報,申報時間:2021年10月14日—2021年10月25日(逾期系統關閉,一律不予受理); (二)區經貿局按屬地管理原則統一受理并依據社保繳納時間進行初審,初審時間:2021年10月26日-2021年11月3日; (三)區經貿局初審結束后將推薦名單按企業匯總后,于2021年11月4日前行文報送至市經信局企業發展服務處; (四)市經信局會同有關部門對擬補助人員名單進行復審認定,并在市縣兩級經信部門網站和申報企業進行公示; (五)公示五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名單報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審定后按程序撥付本年度補助經費。 五、有關要求 (一)請經開區內相關企業(企業人員名單見附件)收到通知后,按本通知規定的時間節點抓緊組織開展申報工作,注意申報時間,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二)請各企業務必如實提交材料(之前因系統問題采取線下申報方式的企業今年繼續線下申報,其余人員均線上系統申報)、認真核實申報人信息,如有故意隱瞞不報、惡意騙取套取資金現象,一經發現將取消補助資格并由企業承擔全部責任; (三)市國資委、各縣(市)區、開發區申報聯系電話。
經開區政策咨詢聯系人:朱郎;QQ:953657624;聯系電話:0551-63679326 網上申報系統技術支持電話:19956580735. (工作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
附件: 1.《產業緊缺人才生活補貼續發企業申報系統操作手冊》 2.《合肥市產業緊缺人才擬資助人員名單匯總表》 (2018年、2019年、2020年續發人員名單)
合肥經開區經貿發展局 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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