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公示公告
根據《六安市市級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專項資金使用操作規程》(財企〔2019〕373號)和《2021年市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申報指南》(六經信〔2021〕48號)規定,經企業申報,市縣區審核,現將2021年市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專項資金擬支持項目予以公示(詳見附件)。
公示期限為2021年10月19日—10月25日。期間如對公示的項目持有異議,請實名向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反映。
聯系電話:0564-3379895;0564-3378209。
根據《六安市市級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專項資金使用操作規程》(財企〔2019〕373號)和《2021年市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申報指南》(六經信〔2021〕48號)規定,經企業申報,市縣區審核,現將2021年市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專項資金擬支持項目予以公示(詳見附件)。
公示期限為2021年10月19日—10月25日。期間如對公示的項目持有異議,請實名向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反映。
聯系電話:0564-3379895;0564-3378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