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通知公告
關于發放蜀山區2019年職業培訓
省級獎補市級配套資金的通知
轄區各民辦培訓機構:
根據《合肥市市區就業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合財社〔2017〕384號)以及《合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合肥市財政局關于下達2019年職業培訓省級獎補市級配套資金和2020年職業培訓省級獎補資金的通知》(合人社秘〔2019〕175號)結合我區實際,現就發放2019年省級職業培訓獎補市級配套資金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職業培訓獎補對象
職業培訓獎補對象的范圍為承擔人社部門補貼性就業技能培訓(含技能脫貧培訓、下同)、企業新錄用人員崗前技能培訓任務的職業培訓機構。獎補對象應具有相應培訓資質(以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辦學許可證或人社部門同意開展培訓的文件為準)。
資金分配前,因承擔人社部門各項補貼性培訓違規查證屬實的;因違法開展培訓受到刑事處罰的或是受到人社部門通報批評、行政處罰的;職業培訓機構或其法定代表人、校長被列入不誠信名單的,均不予市級配套獎勵。
二、資金分配辦法
2019年我區共獲得省級獎補市級配套資金79815元,資金分配按照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區開展就業技能培訓、企業新員工崗前培訓工作效果顯著且開展人數達到150人以上的培訓機構參與獎補資金分配。計算標準為:獎補資金額度=省級獎補市級配套資金額/機構培訓合格總人數×機構培訓合格人數。合肥市雅特職業培訓學校、合肥市皖華職業培訓學校、合肥新航船員職業培訓學校因違規開展培訓,受到人社部門通報批評,以上三所學校均不參與2019年省級獎補市級配套資金分配。
三、其他要求
各培訓機構要嚴格按照技工大省建設的相關規定,確保獎補資金專款專用,進行更新設備、改善實訓條件、擴大培訓規模、提高培訓質量、優化就業服務。
特此通知
附件:合肥市蜀山區2019年職業培訓省級獎補市級配套資金分配表
合肥市蜀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