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
近日,《肥東縣積較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鼓勵中小企業持續發展若干政策》正式印發,政策共十條,執行期限暫定為今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有具體限定日期除外。
加大企業獎補,較高百萬元。根據這一較新政策,該縣將強化防疫防護用品重點生產企業要素保護工作,對進行水、電力、燃氣增容的,給予較高3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含國家、省、市級補貼)。疫情防控期間,中小微企業水、電、氣采取欠費緩交措施,待疫情結束后2個月內繳清欠費。
其次,該縣將發放復工企業防疫物資補貼。規上工業企業復工手續完善且正常生產經營的,按企業2019年完成產值2000萬元—5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1億元—5億元、5億元—10億元和10億元以上五個等次,分別給予企業1萬元、2萬元、3萬元、5萬元和10萬元一次性防疫物資購買補貼。
為減輕房租負擔,新政明確,在該縣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中小企業及個體經營戶,疫情防控期間分別給予3個月房租免收、3個月房租減半。
該縣還將提高企業擔保額度。各銀行機構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支持,確認今年小微企業信貸余額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額,對受疫情影響較大以及有發展前景暫時因疫情受困的小微企業不盲目抽貸、斷貸、壓貸。縣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對縣內“五上”企業確因生產發展需要可在原有擔保額度基礎上上浮20%—30%提供專項擔?!,F無擔保的企業額度比照對待。
該縣將加大企業獎補及降低企業融資成本。規上工業企業、限額以上住宿和餐飲企業,按2019年第一季度對全縣地方經濟發展貢獻的50%給予獎補(其中已享受“一事一議”獎補政策除外),較高獎補不高于100萬元??h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有限公司保費率下降到不超過1%,縣財政對今年上半年新增貸款和續貸貸款所產生的擔保費給予25%(一個季度)的補助。
新增用工崗位將獲補貼。該縣對疫情防控期間(暫定2月10日至5月10日),新增就業崗位的小微企業,新簽訂12個月以上勞動合同并參保的人員,從就業補助專項資金中按每人1000元的標準給予小微企業一次性就業補貼,對其中吸納因疫情無法返回湖北就業人員或登記失業6個月以上人員的企業,標準提高到每人2000元,每戶企業較高不超過4萬元??h財政在小微企業一次性就業補貼的基礎上,再按每人500元標準給予小微企業一次性獎勵。
同時,該縣將實施援企穩崗政策。對不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面臨暫時性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的參保企業,按規定給予社保費返還。生產加工、餐飲、旅游等行業受疫情影響嚴重且無法按時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保險費的企業,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個月內繳費,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減免中小企業稅費。根據新政,該縣減免中小企業稅費。受疫情影響導致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且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企業,可申請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
同時,延期繳納相關稅款。對受疫情影響辦理申報困難的中小企業,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申報。確有特殊困難而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企業,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較長不超過3個月。此外,對受疫情影響無法按時向境外客戶交付產品的企業,該縣將及時協助企業獲取不可抗力事實性合法證明,降低企業損失。
加大企業獎補,較高百萬元。根據這一較新政策,該縣將強化防疫防護用品重點生產企業要素保護工作,對進行水、電力、燃氣增容的,給予較高3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含國家、省、市級補貼)。疫情防控期間,中小微企業水、電、氣采取欠費緩交措施,待疫情結束后2個月內繳清欠費。
其次,該縣將發放復工企業防疫物資補貼。規上工業企業復工手續完善且正常生產經營的,按企業2019年完成產值2000萬元—5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1億元—5億元、5億元—10億元和10億元以上五個等次,分別給予企業1萬元、2萬元、3萬元、5萬元和10萬元一次性防疫物資購買補貼。
為減輕房租負擔,新政明確,在該縣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中小企業及個體經營戶,疫情防控期間分別給予3個月房租免收、3個月房租減半。
該縣還將提高企業擔保額度。各銀行機構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支持,確認今年小微企業信貸余額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額,對受疫情影響較大以及有發展前景暫時因疫情受困的小微企業不盲目抽貸、斷貸、壓貸。縣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對縣內“五上”企業確因生產發展需要可在原有擔保額度基礎上上浮20%—30%提供專項擔?!,F無擔保的企業額度比照對待。
該縣將加大企業獎補及降低企業融資成本。規上工業企業、限額以上住宿和餐飲企業,按2019年第一季度對全縣地方經濟發展貢獻的50%給予獎補(其中已享受“一事一議”獎補政策除外),較高獎補不高于100萬元??h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有限公司保費率下降到不超過1%,縣財政對今年上半年新增貸款和續貸貸款所產生的擔保費給予25%(一個季度)的補助。
新增用工崗位將獲補貼。該縣對疫情防控期間(暫定2月10日至5月10日),新增就業崗位的小微企業,新簽訂12個月以上勞動合同并參保的人員,從就業補助專項資金中按每人1000元的標準給予小微企業一次性就業補貼,對其中吸納因疫情無法返回湖北就業人員或登記失業6個月以上人員的企業,標準提高到每人2000元,每戶企業較高不超過4萬元??h財政在小微企業一次性就業補貼的基礎上,再按每人500元標準給予小微企業一次性獎勵。
同時,該縣將實施援企穩崗政策。對不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面臨暫時性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的參保企業,按規定給予社保費返還。生產加工、餐飲、旅游等行業受疫情影響嚴重且無法按時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保險費的企業,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個月內繳費,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減免中小企業稅費。根據新政,該縣減免中小企業稅費。受疫情影響導致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且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企業,可申請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
同時,延期繳納相關稅款。對受疫情影響辦理申報困難的中小企業,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申報。確有特殊困難而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企業,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較長不超過3個月。此外,對受疫情影響無法按時向境外客戶交付產品的企業,該縣將及時協助企業獲取不可抗力事實性合法證明,降低企業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