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通知公告
園區相關企業:
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合肥市培育新動能促進產業轉型升級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的通知》(合政辦〔2019〕16號)和《合肥市2019年度支持工業綠色發展試點示范項目建設資金獎補辦法》(合經信節能〔2019〕393號)相關要求,現受理2019年度工業綠色發展試點示范項目建設獎補資金的申報。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
申報時間2020年5月11日— 19日。
二、申報要求
2019年度工業綠色發展試點示范項目建設獎補資金,實行網上申報。政策申報主體首先在合肥市產業政策管理信息系統(網址:http://61.133.142.83/hfczxm/public/cyzcw/login)中完成注冊,登錄后按照流程完成申報,具體操作流程可參照企業用戶操作手冊 V1.0(網站內附)。企業(單位)按照申報通知要求,及時在網上提交真實、完整的申報材料,并關注初審意見,及時完善申報材料,同步將完善后的紙質材料報送至高新區管委會1321辦公室一式兩份。初審部門及時完成申報材料的審核,并負責申報材料的合規性、真實性、完整性等。
三、申報條件及材料要求
(一) 申報條件
1、在高新區內注冊且主體稅種在高新區繳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工業企業,其中,有失信行為信息(有效期內)的企業不享受支持。申請的項目須在本市范圍內組織實施。
2、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達到一定標準,其中:資源綜合利用項目不低于1000萬元,工業節能技改、工業節水技改、清潔生產、節能信息化等項目不低于500萬元。
3、項目前期手續完善,于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建設完成并穩定運行3個月以上;
4、項目具備行業發展前景好、技術裝備水平先進、節能減排效果明顯、綠色發展效益顯著等特點。其中:
(1)工業節能技改項目年節能量不低于1000噸標煤;
(2)工業節水技改項目年節水量不低于5萬m3;
(3)清潔生產項目主要污染物(化學需氧量(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VOCs)、氟化物等)減排不低于10%;
(4)資源綜合利用項目廢棄物利用量需達到一定規模,其中:煤矸石、粉煤灰、磷石膏、尾礦綜合利用和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項目年利用量不低于10萬噸,污泥綜合利用年利用量不少于1萬噸,廢舊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不少于5000噸,秸稈工業原料化項目年綜合利用量不少3萬噸,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總量不少于5000噸或總容量不少于500Mwh;
(5)節能信息化項目中區域性節能服務平臺服務對象不少于200家,企業能源管理中心項目實施后能源效率提升5%以上,企業能耗在線監測項目需完成三級能耗在線監測。
已獲得合肥市2018年“支持企業(單位)節能技術改造”、“支持工業企業節水”獎補的項目,不重復支持。
(二)申報材料
1、申報單位法定代表人對申報材料真實性的承諾書(附件1);
2、合肥市工業項目獎勵資金申請表(附件2);
3、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4、企業概況,項目基本情況(含項目名稱、建設地點、項目性質、建設規模及內容、項目工藝技術方案等內容),項目實施前后經濟社會生態效益對比分析;
5、項目立項備案材料及相關部門單項驗收材料(若涉及),合同能源管理或合同環境服務項目需提供與第三方服務公司合同;
6、項目固定資產投資明細表(附件3),固定資產投資的合同、發票及付款憑證(發票有效期為2017年1月1日以后);合同能源管理或合同環境服務項目可由第三方服務公司提供,購置融資租賃設備的,補充提供與融資租賃公司簽訂的協議、融資租賃公司開具的增值稅發票抵扣聯;
7、資源綜合利用項目需提供廢棄物利用量材料,區域節能信息化平臺需提供服務企業數量的材料,能耗在線監測項目需提供在線監測系統截圖;
8、項目總體竣工驗收報告(企業自行驗收),項目穩定運行三個月以上材料;
9、2019年“涉企系統”項目基礎信息表(附件4)。
四、申報要求
(一)工業節能技術改造的節能量、工業節水技術改造項目的節水量及能源管理中心建設項目的能源利用效率提升率,將由市經信局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現場查驗、核定,出具審核報告。
(二)企業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弄虛作假、騙取資金的,予以追回,并納入合肥市產業政策管理信息系統黑名單庫,3年內不得申報產業政策;情節嚴重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聯系人:張揚 電話:65869522
郵箱:515245634@qq.com
2020年5月12日
http://gxq.hefei.gov.cn/group5/M00/04/74/wKgEIl687MeAUqscAAGOABd_3oQ61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