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通知公告
各相關企業:
根據合肥市數據資源局印發的《合肥市大數據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合數〔2018〕210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的要求,現就我區2020年度大數據企業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1.未認定為大數據企業,且從事大數據存儲、大數據采集與管理、大數據分析與挖掘、大數據呈現和應用、傳統產業大數據融合,形成企業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并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的合肥市包河區內注冊企業(具體參照《管理辦法》)。
2.2018年已認定的,需要進行復審認定的合肥市大數據企業(說明:大數據企業認定資質在2020年度失效的合肥市企業,需在本次申報中提出復審,2020年度不再進行其他復審工作)。
二、申報材料
1.申報材料清單見附件2、附件3。
2.企業所提供的附件證明材料內容應符合《管理辦法》要求。
三、申報程序
(一)企業自我評價。企業應對照《管理辦法》和《工作指引》規定的相關條件進行自我評價,認為符合條件的,按照要求提交紙質版材料,同時進行網上系統填報。
(二)網上注冊、申報。根據有關要求,合肥市信息化系統須經過合肥市統一身份認證中心(以下簡稱認證系統),實現用戶統一身份認證。未經過認證系統注冊的企業,可于4月13日開始訪問“市數據資源局綜合管理系統”(系統訪問網址:http://223.244.92.27:9997/uapweb),點擊登錄頁面“注冊”按鈕,選擇“法人注冊”進行注冊,憑借賬號信息中填寫的用戶名、密碼登錄系統。初次登錄時,賬號需經過系統管理員激活后方可使用(技術人員聯系電話:13685606424、19856540719)。已經過認證系統注冊的企業,可使用注冊過的用戶名、密碼登錄系統,按照系統指引進行填報。
(三)縣區主管部門初審。合肥市包河區數據資源局負責對企業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對材料缺失等情況應一次性通知企業進行補充,對于審核通過的出具推薦意見書,對于審核未通過的向企業說明原因。今年包河區將采取統一委托第三方中介機構的方式,對企業提供的研發費用、大數據產品(服務)收入進行專項審計并出具報告。包河區數據資源局將在5月11日前將初審結果及企業申報材料統一匯總后報送至市數據資源局,申報材料缺失或部分缺失的市數據資源局不再予以受理。
(四)專家評審。市數據資源局組織專家評審會,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評審,并提出評審意見。
(五)審查認定。市數據資源局結合專家組意見,對申請企業進行綜合審查,提出認定意見并報領導小組。待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后,在合肥市數據資源局官網上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無異議的,予以備案,向企業頒發統一印制的“大數據企業證書”。
四、有關注意事項
(一)申報材料。企業申報材料應當確認完整性,因材料不完整或要件缺失導致的后果由企業自行承擔。網上信息應與紙質材料信息一致,準確填寫;申請書不可缺項、少項,各類指標、數據前后表述一致,如因特殊情況不一致則需提供文字說明(加蓋企業公章)及其他相關證明;專項審計報告、鑒證報告等將由包河區政府委托的第三方審計機構蓋章并加蓋騎縫章;材料按附件1順序膠版裝訂,書脊注明企業名稱。
材料須膠裝,膠裝書脊(一式兩份,1正本、1副本)從上至下按順序要印上正本或副本、企業名稱。
(二)需掃描上傳網上系統的附件證明材料。包括企業基本信息,企業財務信息,企業稅務信息,人力資源信息,營業執照,房屋產權證明,大數據企業認定附件表,企業信用證明材料,大數據產品(服務)收入證明(主營業務類型:大數據存儲、大數據采集與管理、大數據分析與挖掘、大數據呈現和應用),大數據技術服務采購證明、年度審計報告、研發費用證明材料(主營業務類型:傳統產業大數據融合)。
五、申報時間和材料報送地點
企業應在合肥市大數據產業綜合管理系統上先行申報,并將申報材料于4月30日前報送到合肥市包河區數據資源局進行初審。材料報送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報送地點:包河區包河大道118號政務中心南樓420室
六、復審程序安排
因合肥市大數據企業認定有效期為2年,2018年認定的大數據企業將于今年底失效,需進行復審,復審企業申報流程同上,申報材料詳見附件3,申請復審企業申報時需在材料封皮處注明為復審類。2020年度不再進行其他復審工作。
七、聯系方式
包河區數據資源局 張瑞 0551-63357861
附件1 合肥市大數據企業認定管理辦法.docx
附件2 2020年合肥市大數據企業認定申報材料清單.docx
附件3 2020年合肥市大數據企業復審材料清單.docx
附件4 企業申報承諾書.docx
包河區數據資源局
2020年4月14日
http://www.baohe.gov.cn/group3/M00/03/5C/wKgEIF6WdTOAKxNgAAA4XfYEL5o75.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