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公示公告
各縣、區相關企業:
根據省國防科工辦《關于做好軍民融合引導資金2016- 2017年度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皖科工發科函〔2016〕103號),現將2017年度省級軍民融合引導資金(以下簡稱“引導資金”)項目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圍和重點
(一)支持“軍轉民”和“民參軍”
1.新產品研發:支持軍用技術和科研成果向民用領域轉化,支持民用技術和科研成果向軍用領域轉化。
2.軍用技術和民用技術產業化:支持軍工企業發展民用產品或軍民兩用產品;支持民口企業研制軍品和軍民兩用產品。
3.服務平臺建設: 支持建設服務于行業和區域產業發展的軍民兩用專業化服務平臺。
4.支持軍民融合型單位獲取相關資質,提升軍民融合能力和水平。
(二)支持船舶工業轉型升級
1.高技術船舶研發及制造。
2.高端船舶配套產品研發及制造。
3.支持民爆行業安全發展
符合工信部技術進步要求的技術改造及新產品研發。
4.支持核應急技術研發及課題研究
二、支持方式
引導資金的支持方式分為以下二種:
(一)后補助
1.2015年1月至2016年3月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后補助:
(1)取得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裝備承制資格證、軍工保密資格認證、國軍標質量體系認證和三級國防計量技術機構許可。
(2)獲得國防專利授權。
(3)通過鑒定的具有國內先進水平以上的國防科技成果。
具體補助金額根據申報、評審及資金情況統籌安排,每家單位較多不超過50萬元。
2.2012年1月至2016年3月,已經竣工的技術創新、產業化和服務平臺項目(不含省軍民結合專項資金支持過的項目),并取得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按照項目自籌資金的一定比例予以后補助,其中技術創新項目總投資要求300萬元以上,補助比例不超過20%,單個項目補助一般不超過200萬元;產業化項目總投資1000萬元以上,補助比例一般不超過15%,單個項目一般不超過300萬元;服務平臺建設項目總投資200萬元以上,補助比例不超過30%,單個項目不超過200萬元。
(二)貸款貼息
對技術創新、產業化和服務平臺在建項目,實際發生的銀行貸款利息予以補貼,貼息率不超過同期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貼息額不超過同期實際發生的利息,貼息年限不超過二年,支持額度一般不超過200萬元。
重大專項和國家、省重點支持項目,在支持方式和支持金額上,可酌情調整。
申請引導資金項目只能選擇其中一種支持方式。
三、申報條件
申報引導資金的單位必須是安徽省境內的軍工、民口配套、民爆、船舶、核應急單位,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法人治理結構完善;
(二)管理規范,制度健全,內控有效。會計核算真實、完整,并按照《企業財務通則》等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報送會計報表;
(三)近年來有良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資產負債率一般不超過70%;
(四)其他應具備的相關資質。
四、申報材料
申請貸款貼息的單位應報送下列資料:
(一)項目資金申請報告;
(二)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項目資金申請及審核意見表;
(四)安徽省財政涉企項目資金管理信息系統2016年財政涉企項目基礎信息錄入表;
(五)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六)出具上一年度財務報告(復印件)的獨立第三方審計報告;
(七)項目法人單位出具的申請材料及有關數據真實性承諾書。
申請后補助第一種方式的單位除報送(三)(五)(七)外,須報相關資質證明、證書等復印復印件;
申請后補助第二種方式的單位,除報送(三)(四)(五)(六) (七)外,還須報送項目竣工驗收報告或投產證明材料。
五、申報程序
(一)軍工、部隊企事業單位和工辦直屬單位申報的項目,報送至省國防科工辦發展與科技質量處。
(二)民口配套單位申報的項目,中央、省屬單位報省國防科工辦軍民結合推進處,市、縣所屬單位經市經信委初審后報省國防科工辦軍民結合推進處,抄送同級財政部門。
(三)船舶行業單位申報的項目,由市級船舶行業主管部門審核后報省國防科工辦船舶行業管理辦公室,同時抄送同級財政部門。
(四)民爆行業申報的項目,由市級民爆行業主管部門審核后報省國防科工辦民爆處,同時抄送同級財政部門。
(五)核應急項目,直接報省國防科工辦核應急辦。
六、有關要求
(一)項目申報單位不能多頭或重復申報項目。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不同企業只能申報其中一個企業的項目;當年已通過其他渠道獲得中央財政或省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原則上不予重復支持。
(二)2015年度以前支持的項目未按時完成建設任務的,本年度原則上不予支持。近三年支持的項目驗收不合格的,不受理該企業申報新項目。
(三)申報項目單位要對申報材料真實性負責,并承諾愿意接受本資金相關監督管理要求,積較配合有關工作。經評審公示后,擬支持的項目單位須與省國防科工辦簽訂項目任務書。
(四)請有關單位按本通知規定申報,材料報送至我委行業管理科。截止時間為2016年9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
聯系人及電話:發展處與科技質量處 劉傳升 0551-64697686
軍民結合推進處 鐘俊武 0551-64697636
民爆處(核應急辦) 張學平 0551-64697642
船舶辦 陳 權 0551-64697632
財務處 李天浩 0551-64697692
蚌埠經信委 徐向遠 0552-3115327
郵箱: jxw3115327@163.com
2016年9月5日
皖公網安備3401040270119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