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公示公告
提升獎勵政策》的通知
各縣市區經信委、財政局,滁州經濟開發區、蘇滁產業園相關主管部門:
為鼓勵本地龍頭企業提高在滁綜合配套率,特制定《滁州市龍頭企業本地配套率提升獎勵政策》。現予以印發,請遵照執行。
滁州市經信委 滁州市財政局
2016年8月5日
滁州市龍頭企業本地配套率提升獎勵政策
為鼓勵本地龍頭企業提高在滁綜合配套率,根據《滁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降低企業運行成本促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實施意見》(滁政〔2016〕56號)精神,制定本政策。
一、龍頭企業要求
1、我市范圍內注冊的獨立核算工業企業;
2、上年度工業銷售收入不低于10億元;
3、上年度實現的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合計不低于2000萬元。
4、上年度企業研發投入強度在2%以上,產業鏈長,帶動性強。
二、鼓勵龍頭企業提高本地配套率
龍頭企業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選用本地生產零部件,提高本地產品配套率,按以下標準由受益財政給予獎勵:
1、本地配套率達到60%及以上,每比上年提高1%獎勵15萬元;
2、本地配套率達到50%及以上,每比上年提高3%獎勵15萬元;
3、本地配套率達到35%及以上,每比上年提高4%獎勵15萬元。
4、本地配套率達到25%及以上,每比上年提高5%獎勵15萬元。
三、鼓勵龍頭企業以商招商
龍頭企業通過引薦配套企業或者以配套額吸引外地企業落戶滁州。引進的企業年度固定資產投資額達到2000萬元及以上,由受益財政給予引薦龍頭企業0.2%的獎勵。單個企業較高獎勵150萬元。
四、支持產業鏈缺項產品實現本地化配套
龍頭企業扶持本地零部件企業實現產業鏈缺項產品本地化配套,在產品進入配套后的3年內,由受益財政按較高年采購額的0.2%給予龍頭企業一次性獎勵。單個企業較高獎勵150萬元。
五、支持地產品銷售
1、組織修訂《滁州市機關事業單位推薦使用地產品目錄》,支持龍頭企業主要產品納入滁州市政府采購目錄。對購買地產品給予獎勵,凡一次性采購列入我市采購目錄的工業地產品100萬元以上的工業企業,由受益財政給予一次性采購額2%的補貼。
2、鼓勵龍頭企業通過多種形式采購市內中小微企業產品。開展市級龍頭企業配套產品需求調查,加強供需雙方信息的對接,暢通信息渠道,分行業、分季度有序開展龍頭企業配套產品對接活動,幫助本市中小微企業通過專業分工、服務外包、訂單生產等多種形式進入龍頭企業產業鏈或配套體系。
六、辦理程序
1、申報。滁州市經開區、蘇滁產業園企業向所在園區經濟運行局提交申報材料,園區經濟運行局正式行文轉報市經信委。市直企業直接向市經信委提交申報材料。申報材料包括:
(1)申報表;
(2)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3)采購發票;
(4)相關證明材料;
(5)項目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
2、初審。市經信委按照項目申報條件對申報項目及相關資料進行初審,擬定符合條件項目名單,并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出具評審意見。市經信委、市財政局依據評審意見,通過財政涉企項目資金管理信息系統比對篩選符合要求的項目(申報企業或法人為失信被執行人,不予申請資金支持),共同確定擬支持項目名單。
3、公示。經確定擬支持項目名單在市經信委門戶網站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4、審批。經公示無異議后,市經信委、市財政局聯合行文報市政府審批。
5、撥付。市財政局、園區財政部門按照市政府審批后的項目辦理資金撥付。
七、 各縣市區經信委、財政局參照本辦法制定本地支持龍頭企業本地配套率提升獎勵政策,并報市經信委、市財政局備案。
本政策由市經信委、財政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市經信委 市財政局
2016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