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公示公告
各縣區科技局、葉集區教育和科技局、開發區經貿發展局、示范園區經貿科技發展局:
2016年度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已啟動,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以下簡稱《認定辦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以下簡稱《工作指引》)要求,現將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1、企業主要產品或服務在《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內,持續進行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轉化,形成企業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并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在我省行政區域內注冊一年以上的居民企業。
2、2013年通過認定和復審的高新技術企業(包括已更名的企業),按照《認定辦法》規定,今年高企資格終止,均須提出認定申請。
二、申報材料
申報材料清單見附件1。企業所提供的附件證明材料要對照《認定辦法》中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8項條件。
三、申報程序
1、企業自我評價。企業應對照《認定辦法》第十一條的規定進行自我評價,認為符合條件的,按照本通知要求進行申報。
2、網上注冊、申報。新認定企業(未注冊企業)可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網址:www.innocom.gov.cn),進行注冊登記,選擇所在市科技局作為注冊信息管理機構,并提交注冊信息,審核通過后,按要求在網上填寫申報材料。已注冊企業可用注冊時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系統進行申報。
3、縣區推薦。縣區科技部門對轄區內企業申報做好服務,并認真審核企業申報材料,形成推薦意見。申報企業要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4、材料報送。各縣區轄區內企業申報材料(一式4份),由縣區科技局在8月8日前統一報送。
5、有效期內需要更名的企業,先按程序完成更名方可提出認定申請。
四、有關注意事項
1、申報企業。申報企業須是法人企業,所提供的財務報表不應為含下屬法人企業的合并報表,其他資料也不含下屬法人企業的相關材料。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不在申報范圍內。2013年認定的企業如認定期間發生更名,須在完成名稱變更后,再申請認定。
2、知識產權。企業申報的知識產權權屬人須為申報企業。企業通過受讓、受贈、并購方式獲得的知識產權,須提供相關主管部門出具的變更證明,其有效期須覆蓋高新技術企業有效期。
3、高新技術產品。企業所申報的研究開發項目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技術領域須對應到《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中的較后一級目錄,并在研究開發項目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情況表中說明。
4、中介機構。參與企業研發費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的中介機構應提供其符合《認定指引》中相關規定的證明和承諾書(附件3),嚴格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規定的相關財務指標,據實出具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并對企業的研發費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情況及相關編制說明發表明確的意見。
5、申報材料。企業申報材料須完整,否則不予受理。申請書須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系統打印,條形碼完整;網上信息須與紙質材料信息一致;申請書不可缺項、少項,各類指標、數據前后表述一致;專項審計報告或鑒證報告和近三年財務審計報告須由中介機構加蓋騎縫章或每頁蓋章;材料按附件1順序膠版裝訂,書脊注明企業名稱。
6、需掃描上傳申報系統的附件證明材料。包括證明企業依法成立的《營業執照》等相關注冊登記證件,知識產權相關材料,人員情況說明,近三年科技成果轉化匯總表(附件4),研發費用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報告或鑒證報告,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表,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包括主表及企業有關的附表)。
五、申報時間和材料報送地點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常年接受申請,各市集中審核和推薦,省認定辦分兩批組織評審和報送備案。各縣區推薦上報截止時間分別為8月8日和9月23日。申報材料報送地點為市政務服務中心科技局窗口。
市科技局聯系人: 滑曉琴 電話:0564-3379738
市政務服務中心科技局窗口 電話: 0564-3378129
附件:
1、申報材料清單
2、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推薦匯總表
3、中介機構承諾書
4、企業近三年科技成果轉化匯總表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