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市公示公告
各縣(區、開發區、集中區)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財政局(財金部)、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 2015年,我市被批準為國家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試點城市。為推動我市專利權質押融資工作,拓寬科技型中小微企業融資渠道,根據《蕪湖市專利權質押貸款試點辦法》(蕪政辦[2013]22號)、《關于貫徹落實創新型省份建設配套政策的通知》(蕪政辦[2015]15號)、《關于印發<加快建立全市政策性融資擔保體系的意見>的通知》(財綜〔2015〕169號)、《關于印發蕪湖市專利權質押貸款實施細則的通知》(蕪知[2016]29號)精神,現就專利權質押貸款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企業需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我市注冊的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同等條件下高新技術企業、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優先。(科技型中小微企業根據工信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改委、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中的劃型標準界定) (二)企業的產品(服務)屬于科技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科發火〔2016〕32號)中附件《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所確定的范圍。 (三)企業上一年度研究和試驗發展費(技術開發費)占企業銷售收入的4%以上。(四)企業有原始性創新、集成創新、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等可持續的技術創新活動,有專門從事研發的部門或機構。 (五)企業近2年連續盈利,且利潤能夠保持穩定增長;或企業成立不到2年,上年度銷售收入500萬元以上,利稅率30%以上。 (六)企業主要負責人無不良信貸記錄和刑事犯罪記錄。 二、擬質押專利權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已被國家知識產權局授予的有效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且法定有效期限到期日至少為質押期限到期日的兩年后。 (二)無專利糾紛。 (三)不涉及國家安全與保密事項。 (四)專利已經實施并形成產業化經營規模,具有較好的市場潛力和良好的經濟效益。 (五)提出擬質押專利權的借款人必須是合法的專利權人。專利權為兩人以上共有的,應提供全體專利權人同意質押的書面文件。 (六)國有企業、“三資”企業等擬以專利權質押的,須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有關報批手續。 三、申請材料 (1)蕪湖市專利權質押貸款項目申請表。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3)擬質押專利證書及較近1年度專利權年費繳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原件當場查驗后退回),其中專利權為實用新型的需提交評價報告。 (4)擬質押專利權價值預評估報告。 (5)企業近2年的審計報告(或財務報表)及完稅證明;企業成立不到2年的應提交申請日以前企業審計報告(或財務報表)及完稅證明。 (6)專利產品的生產和銷售情況證明材料。 (7)擬質押專利登記簿副本(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或省專利代辦處申請辦理)原件及復印件(原件當場查驗后退回)。 (8)專利權人為2人以上的,應提供全體專利權人同意質押的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兩份,裝訂成冊。 四、申報審核程序 1. 9月20日前,企業按照通知要求將申請材料報送所在縣區(含開發區、集中區,下同)知識產權管理部門; 2.9月23日前,縣區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形式審查不合格的予以退回或補正;9月27日前,將通過形式審查的企業申請材料中《蕪湖市專利權質押貸款申請表》,向市知識產權局預報。 3.形式審查合格后,縣區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會同本級財政部門、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和有貸款意向的銀行聯合初審,并進行盡職調查,一致同意推薦及確定較高貸款額度的,由縣區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將企業申請材料及擔保機構出具的盡職調查報告、有貸款意向銀行出具的貸款意向函,于10月20前一并報送市知識產權局。 4.市知識產權局會同市財政局、市民強公司聯合組織復審(對部分企業可實地考察),經復審一致通過后,11月10日前市知識產權局通知企業遞交《專利權價值評估報告》。市知識產權局、市財政局、市民強公司共同確定擬貸款額度,11月底前提請市促進科技和金融結合工作領導小組審批。 五、要求 1.開展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專利權質押貸款項目申報工作是促進科技金融結合和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切實解決企業融資難的重大舉措,各縣區要高度重視,廣泛宣傳發動。 2.要認真摸排企業,確認申報質量,按規定程序把好審核關。 3.抓好《關于印發蕪湖市專利權質押貸款實施細則的通知》(蕪知[2016]29號)文件的貫徹落實,兌現專利權質押貸款支持政策。
聯系人:市知識產權局 葉世祥 3850919
附件:蕪湖市專利權質押貸款申請表
蕪湖市知識產權局 2016年9月2日 |
相關附件: 2016.9.2附件:蕪湖市專利質押貸款申請表.doc 2016.9.2開展蕪湖市專利權質押貸款申報工作通知30號.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