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市公示公告
關于組織開展2016年度蕪湖市科學技術獎推薦申報工作的通知 |
各縣、區科技局,省江北產業集中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長江大橋綜合經濟開發區科技管理部門,市各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2016年度蕪湖市科學技術獎推薦申報工作已啟動,根據《蕪湖市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現將推薦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科技創新貢獻獎 1.申報科技創新貢獻獎的個人須符合下列條件: (1)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科學道德,仍在我市科技創新崗位工作; (2)在科技創新活動中,取得一系列成果或重大成果,推動了該技術領域較大發展。積較推動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取得顯著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3)作為項目前三位完成人獲得省(部)級科技獎三等獎以上或市級科技獎二等獎以上。 2.申報科技創新貢獻獎的團隊須符合下列條件: (1)團隊為省、市重點扶持的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 (2)團隊核心成員擁有授權發明專利或發明專利進入實審階段,公司在我市注冊一年以上,注冊資本1000萬元以上; (3)團隊項目在我市進展良好,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步伐較快,企業發展迅速,有廣闊的市場前景,對推動我市產業發展可發揮積較的支撐作用,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4)團隊核心成員獲得省(部)級科技獎三等獎以上或市級科技獎二等獎以上。 3.申報科技創新貢獻獎的企業須符合下列條件: (1)科技創新能力突出:掌握了產業發展的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近3年取得授權發明專利3項以上;擁有省級以上創新平臺,承擔市級以上的科技計劃項目;已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或知識產權優勢企業或創新型(試點)企業,連續3年研發經費投入增幅不低于全市高企平均水平; (2)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顯著:高新技術產品銷售額占企業總收入60%以上,產品具有較強的市場競爭力,技術指標達到國內先進水平以上,近3年來產生了較大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實現了技術創新和管理創新的市場價值; (3)推動產業科技進步作用明顯:圍繞我市首位產業、支柱產業及戰略性新興產業,通過共性技術或關鍵技術或配套技術的開發、創新和集成,提升了產業的技術水平和市場競爭力。促進了產業結構的調整、優化、升級或產品的更新換代,形成較大生產規模; (4)企業獲得省(部)級科技獎三等獎以上或市級科技獎二等獎以上。 (二)科技進步獎 申報科技進步獎的項目須穩定應用1年以上且符合下列條件: 1.技術創新:圍繞我市首位產業、支柱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在技術上有創新,特別是在高新技術領域進行自主創新,形成了產業的主導技術和名牌產品,或者應用高新技術對傳統產業進行裝備和改造,通過技術創新,提升傳統產業,增加行業技術含量,提高產品附加值,技術上有難度,解決了行業發展中的熱點、難點和關鍵問題,總體技術水平和主要技術經濟指標達到了省內行業的先進水平。鼓勵企業開展產學研合作攻關,并與高校、科研院所聯合申報; 2.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所開發的項目經過1年以上穩定的實施應用,產生了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實現了技術創新的市場價值或社會價值,為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做出了貢獻; 3.推動行業科技進步:成果轉化程度高,具有較強的示范、帶動和擴散能力,推動了行業的科技進步,促進了產業結構的調整、優化、升級及產品的更新換代,對產業的發展具有積較作用。 (三)科技創新合作獎 申報科技創新合作獎的單位或個人須合作3年以上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在與蕪湖企事業單位進行各種形式的合作中,其研究、開發的重大科技成果,在蕪湖進行有效的轉化并實現產業化,對蕪湖經濟與社會發展有重要推動作用,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2.在向蕪湖企事業單位傳授先進科技知識,提出重要科技發展建議與對策、培養科技人才或管理人才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貢獻,推進了蕪湖科技與經濟的結合,并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3.在促進蕪湖與市外、境外的技術交流與合作方面做出重要貢獻,建立或開拓了蕪湖與市外、境外在科技方面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和交流渠道,對蕪湖科技事業的發展有重要推動作用。 二、申報程序 2016年度市科學技術獎申報實行網上、紙質雙申報,具體要求如下: (一)網上申報 今年市科技獎申報通過易企網進行網上申報。符合申報條件的單位通過(http://www.eqoho.com/qlqdService/index.htm)易企網注冊登陸進行在線申報,并掃描上傳相關附件。 (二)紙質材料申報 網上申報結束后,由申報單位將紙質材料向所屬推薦部門申報,其中,申報單位屬中央、省駐蕪單位和市直屬單位的直接向市科技局申報,其他申報單位向所屬縣區(江北集中區、經開區、大橋開發區)、市直有關部門申報;兩個以上單位共同完成的項目,由第一完成單位組織聯合申報(聯合申報單位都需加蓋公章)。各推薦部門填寫推薦意見并蓋章,將申報材料統一報送至市政務服務中心科技局窗口(地址:瑞祥路88號皖江財富廣場C1座7樓)。 三、申報材料 2016年度蕪湖市科學技術獎推薦的書面申報與網上申報內容必須完全一致。書面材料A4紙單面打印,報獎材料(主件和附件)一式二份(膠裝),其中一份為原件,材料不按規定裝訂的一律不收。推薦材料不退回,請各單位自留底稿。具體要求如下: (一)科技進步獎 1.主件:《蕪湖市科學技術獎推薦書》 2.附件: (1)鑒定證書或其他技術評價證明; (2)技術研究報告及相關技術資料:相關技術資料是指查新報告(2015年7月以后的)、省級以上主管部門組織的驗收報告、法定單位出具的檢驗報告、國家對相關行業有審批要求的批準文件等材料; (3)應用單位證明:指由相關單位出具的生產證明、效益證明、技術轉讓合同、使用證明等; (4)知識產權證明:指推薦項目提交的已授權的知識產權證明,包括專利、計算機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植物新品種等知識產權證明的授權書及權利要求說明書等內容; (5)其他必須相關證明。 (二)科技創新貢獻獎及科技創新合作獎 1.主件:《蕪湖市科學技術獎推薦書》。 2.附件: (1)科技創新貢獻的主要材料及其證明; (2)科技創新合作的主要內容,合作效果的證明及合作協議。 四、申報時間 網上申報截止時間為10月8日,紙質材料報送的截止時間為10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不得申報的項目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報市科學技術獎: 1.國家或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規定必須具備而沒有取得相關生產許可的項目; 2.已獲得.、省部級科技獎的項目; 3.存在知識產權爭議的項目。 請各推薦部門和申報單位按通知要求,認真做好項目推薦申報工作,確認推薦申報項目的質量。本通知同時在蕪湖市科技局網站發布。 工作承辦科室:市科技局科技合作與成果轉化科 聯系人:王成君、劉 健 電話:3830693 網上申報管理系統聯系人:王 濤 電話:5846653 政務中心科技窗口聯系人:蔡劍虹 電話:2963109
蕪湖市科學技術局 2016年8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