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市公示公告
各縣區、開發區、園區科技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市科技局和市財政局關于落實市級農業科技園區獎勵政策精神,現組織開展2015年新認定市級農業科技園政策落實兌現工作。有關情況通知如下:
一、申報材料
1.申請表;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3.批準文件;
4.其他相關材料。
二、材料要求
申報獎勵政策的企業(單位),須提供申請表(見附件)、相關證明材料裝訂成冊,一式三份。
三、申報程序
(一)集中申報。項目單位按規定要求,如實備齊申報資料報各縣區、開發區、園區科技部門進行初審。
(二)初審核實。各縣區、開發區、園區科技部門對所轄區域項目進行初審,出具初審意見蓋章匯總后,統一報送市科技局農社科。
(三)審核。市科技局會同市財政局進行審查核實。
(四)結果公示。對擬兌現獎勵政策的項目,通過馬鞍山科技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五)按期兌現。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項目,市科技局履行相關手續后及時撥付獎補資金。
四、受理期限
請于2016年6月1日之前報送申報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五、聯系方式
市科技局農社科:丁雯雯 聯系電話:2408526
2016年5月20日